國寶人壽與幸福人壽接管事件(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Took Over Global Life and Singfor Life)
金管會在2014八月12日的新聞稿指出,已在當天下午,接管國寶人壽與幸福人壽。
在2014第二季,國寶的淨值是負252億,幸福則是負239億(這都是公司自行結算的數字,還沒有計入資產減損與抵銷呆帳的數字。也就是實際淨值應是更嚴重的負數)。
除了財務問題,這兩家保險公司還有違反法令、資金運用不良等多項缺失,於是金管會決定接管。
金管會的新聞稿中提到,接管理由是” 為保障保戶權益,並穩定金融秩序”。
這次台灣的金管會接管兩家保險公司,可以和2008年九月,美國政府對AIG的援助做比較。
金管會是直接把這兩家公司接手下來(接下負幾百億的淨值)。當時美國政府是借錢給AIG(850億美金),並取得AIG近80%的股權。
這個貸款還是要還的,利率是 LIBOR加上8.5%。
美國政府援助AIG主要原因不是為了保障保戶的權益。該給保戶的理賠賠不出來,在當時是相對的小問題。
主要問題是AIG在信用違約交換之類的衍生金融市場涉足太深,是一個太大的參與者。
假如放AIG倒掉,不知會產生多廣、多嚴重的牽連。恐怕會有其它美國主要金融業者會倒閉,讓已經很不穩的美國金融體系,更加風雨飄搖。
這是當時美國大手筆援助AIG的成因。
但台灣這兩家保險公司,在金融市場中不具類似AIG這種舉足輕重的地位。政府這次接管,主要應是為了避免負數淨值一直惡化,終究造成保險公司無法償付保戶的狀況。
接管的主要目的,應是保障保戶權益。
這個事件其實個是很好的機會,應該教育全體國民,保險公司也可能會倒。而身為保戶,你可能因此受害。
而不是為了讓大家覺得很安全,天下太平,就全部交給政府。一旦有什麼快要倒掉;虧很多錢的金融業者,政府就接手把它買下。
假如政府有這種暗示或明示的保證,會造成道德風險。
保險公司的經營者可以以高風險的方式經營或是投資保險收入。反正假如結果好,賺很多,是他厲害,是他賺錢。虧的話,沒關係,國家會賠保戶。
保戶在選擇保險公司也會變得完全沒有分辨能力。心中覺得,反正公司倒掉,國家會接手。這樣在市場上,會變得那家公司愈敢冒險,推出給客戶愈高理賠金額的保單,就可以爭取到愈多的客戶和保費收入。
保險的經營,是在比誰敢冒險的嗎?還是一個應穩當經營的事業?
倒掉會接管的保證,反而會造成整體業者的風險變大。日後會有更多被接管的機會。
這次金管會的接管,完完全全的保障了原有保戶的權益。新聞稿中說”保戶權益依保險契約約定內容不受影響。”
這是對保戶相當大方的承諾。在銀行界,就算存款保險介入,也有每個人300萬的償付上限。超過300萬的資金,大家心理有數,是有可能會跟銀行倒閉一同受損的。
保戶其實也應該有相同的心理準備。
譬如美國保險公司營運不佳,清算之後,會由州政府的基金接手。這時各種保險給付都會有上限。上限依各州規定而有不同。
譬如死亡給付,假如上限是30萬美金的話。那麼就算你當初的保額是100萬美金。很抱歉,因為保險公司倒了,所以最多就是領30萬。不會更多。
讓保戶也承擔一些保險公司倒閉的後果,是比較好的做法。
這兩家公司財務有問題,已經被金管會注意許久。可惜的是,這次接管,金管會沒有利用它來教育民眾保險公司可能倒掉的風險。
假如這次已經給了大方的承諾,至少可以立下規則。以後的接管,不會再有權益完全不變的事情。
最好要跟存款保險一樣,有個給付的上限。
另外,為什麼動用公家資源,去承受這兩家保險公司營運不良的後果?
這兩家保險公司的保戶人數,相對於全台灣的人口是少數。
當一個保戶,原本100萬的理賠拿不到時,大家會覺得他很可憐。
可是一家公司負200億的虧損,分給2000萬人承擔時,等於每人只要出1000元。
這是政治原理。
許多人,每人損失一點點。可以讓少數人,大大得利。
因為損失看來沒什麼,不會有太多人太在意這一千元(但其實你應該在意)。或甚至在意到開記者會,上街遊行。
但幾十個保戶,每個都失去一百萬的保險給付時,你看他們會不會上街?
在馬公空難、高雄氣爆的時間點,政府有很強的動機,儘量不要”節外生枝”。動用公眾資源,完全安撫保戶是一個政治正確的做法。但這樣完全保障保戶,卻立下了不好的先例,也是一個不公平的舉動。
不好的先例,因為這個案例等同是暗示說,政府將會接手任何出問題的保險公司。這會引進前面提到的道德風險。
不公平的舉動,因為這樣雖然保障了保戶,他們一點損失都不必承擔,但反而要全體民眾,每人承擔幾千塊錢,為這些營運不佳的公司付出代價。
這樣公平嗎?
當然不是說這些保戶完全不值得補助或救助。只是,以整體社會利益來看,以保險業的健全發展來看,保戶部分補助,但連帶會受到一些損失,應是比較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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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bels: 保險
12 comments:
Great article.
Thanks. The secret can be found from an article written by a reader in Liberty Times.
非常贊成綠角的論點, 每個人都應多少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任, 購買保險時, 通常都忽略了保險公司也會倒的機率, 但是以台灣輿論的氛圍 加上目前選舉文化的推波助瀾, 原本的方向通常被扭曲, 好意也變成陰謀了 !!
AIG的事件,其實也有部分是幫助當時的銀行尤其是與AIG有最多交易的衍生品交易的高盛,當時美國財政部長也是高盛CEO轉任的,他應該清楚萬一違約,這影響會有多大, 加上AIG的保障不是只有單純的人壽保險, 有更多的商業與再保業務 就更複雜 所以當時也有部分的輿論 說財政部長有道德上的風險 維護高盛 當然也維護了他的資產 高盛的股票價值
謝謝各位朋友的討論與分享
又多了很多資訊~~
每個人損失一點點,讓少數人獲利,有點公有地悲劇的味道在。
可能真的需要合理的管制機制才能克服這個矛盾的狀況(至於插手是否會讓問題更糟,或著立意良善為地獄鋪路,又是個好困難的問題)。
雖然我是國寶的保戶,但是不得不說綠角大的意見可能是對的
但是很重要的一點是: 政府必須強迫所有的保險公司要類似基金的投資說明書一樣在說明書或者廣告頁下方加上一行字: 投資/保險有賺有賠,須自行承擔風險。
不過,真的如此做,那保險公司的業績大概會只剩下1成,而真的如此做,那我去買ETF自行承擔風險就好,我又何必去買保險??
另外,如果真的要完全交由市場機制去運行,那也就是政府應該完全不要插手,允許任何公司賣任何保單,不論這公司是國內國外,所有之前不合格的境外保單也應該進入台灣市場,反正一切都由保戶自負盈虧。
這不是蠢政府又多事了。而是現在官員、民意代表及保險公司、基金公司、建設公司,利用立法、行政權力,將公眾利益一點一點移到少數不道德的財團。不管是藍或綠政客。
有二點需要釐清:
1.接管國寶幸福的經費來源來自安定基金。
安定基金由各保險業者提撥;其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審酌經濟、金融發展情形及保險業承擔能力定之,並不得低於各保險業者總保險費收入之千分之一。
因此,原本就已經建立安定機制特別處理此類情況,且已要求各業者繳納差別費率了。
2.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保險法增加「立即糾正措施」下周業務會報通過後就會報行政院,他希望國寶人壽、幸福人壽是最後2家必須用公帑接管的保險公司。
補充一點:
保險不能視為一般財貨,若回歸市場機制,很容易就發生市場失靈的情況:獨佔或是市場萎縮。
而應將其視為公共財加以管理,也因此才有許多法規命令規範。
同意綠角大的意見,保險業應該也要有類似存款保險的制度,也要教育民眾保險本身的風險。但很可惜台灣的政府經常往不好的方向走。
另外,市場機制是常被誤解的概念,並不是自由放任就能達到有效率的市場。每本初級的經濟學課本中都會提到市場失靈的問題,因為完全競爭市場理論的前提非常難以達成,不論是自然獨占、進入障礙及資訊不對稱等等諸多原因都會使市場機制失靈。理想的情況下是政府建立合理的規則並擔負起執法責任,例如強制資訊公開、取締內線交易等。但是我們的政府似乎沒能做到他們應該做的事。
我也是國寶的保戶(金額不大啦), 我承認當初早就知道國寶的財務相對不健全, 不過保單的理賠條件相對優惠, 再加上台灣政府向來"保障保戶的權益", 所以當然是選擇優惠的保險公司
不過我也認同其實政府應該不需要介入這件事, 或者至少訂下落日條款, 從某時間點後的保單將不再等效上由國庫擔保, 這樣才能降低保險公司的道德風險, 健全保險市場的發展
感謝各位朋友的討論
現在看到這些留言,不曉得今年的會計準則 IFRS-17 上路,保險公司會不會也發生一樣的事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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