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計錯誤續(Error in Mutual Fund NAV Calculation)

思考基金淨值錯誤,會對投資人造成什麼影響,可以讓我們更深入瞭解基金運作的基本原理。

我們先看基金淨值低估的狀況。譬如低估3%,那就是原本每股100塊,變成只有每股97塊。

在淨值低估這天,賣出的投資人吃虧。原本每賣出一股,就可拿到100塊,他卻只拿到97塊。

在淨值低估這天,買進的投資人占到便宜。原本每一股要花100塊才能買到,他卻只花97塊就買到了。

但重點是,不是只有在淨值錯估的時候交易基金的投資人會吃虧或占便宜。在淨值錯估的時候,持有基金的投資人,也會受到影響。

假設在淨值低估3%這天,基金資產呈現淨流入。也就是說,買進基金的資金大於贖回的金額。那持有基金的投資人吃虧。為什麼?因為這等於讓其他投資人,以更便宜的代價取得股份。

為了幫助瞭解,我們來看個很簡單的假想狀況。假設某基金只有一位持股人,也只有一股。基金資產總值就是100塊。所以每股就是100塊。在這天,基金淨值計算錯誤,被低估3%,變成只有97塊。這時,另一位投資人以97塊買進一股了。

這會讓基金資產總值增加為197塊,共有兩股。所以每股實際價值為98.5。這代表原有基金持有人,原先每股100塊的價格,因為基金被”賤賣”,降為只剩每股98.5的價格。當天買進的人,花了97塊,卻可以買到98.5塊價值的股份。他們占到的便宜,就是原有基金持有人所吃的虧。

假設在淨值低估3%這天,基金資產呈現淨流出。也就是說,贖回金額大於買進金額。那持有基金的投資人占到便宜。

為了幫助瞭解,我們一樣看個很簡單的假想狀況。假設某基金有兩位持股人,也只有兩股,一人持有一股。基金資產總值是200塊。所以每股就是100塊。在這天,基金淨值計算錯誤,被低估3%,變成只有97塊。這時,其中一位投資人以97塊賣出持股。

基金付給這位投資人97塊後,總資產成為103塊,剩下一股。留在基金內的投資人占到便宜,因為他原先持有的一股從100塊升值為103塊。賣出基金的投資人吃的虧,就是留在基金內的投資人所佔到的便宜。

所以,絕對不是只有在淨值錯誤時,交易基金的投資人會佔便宜或吃虧,在當時,持有基金的投資人,也一樣會受到影響。

基金淨值被錯誤高估時,以上狀況就是完全相反過來。不過也是一樣,在這段期間,交易與持有基金的投資人,同時都會受到影響。

從以上分析,投資朋友應該可以開始明瞭,後續的補救措施應該如何進行。

最簡單的做法,就是請占到便宜的投資人,將好處還回來,補償吃虧的投資人。

譬如以低估的淨值買進的投資人,假設以每股97塊的價格買進每股100塊的基金股份,那就要請他補足每股3塊的差額。

譬如以過高的價格賣出基金的投資人,假設每股原本只有100塊,但卻在淨值高估成每股103塊時賣出的人,就要請他交回多得的每股3塊價款。

不只是進行交易的投資人要處理,連當時持有基金的投資人也要處理。

但可以想見的是,要請投資人歸還已經拿到手的好處,恐怕是件有困難的事。譬如以過高價格賣出的投資人,他都已經賣出了,基金公司要如何請他交錢。基金公司又不是國稅局,沒有強制執行的公權力。(講點題外話:但基金公司收2%的經理費,等於是對6%的實質預期報酬,課33%的重稅。這種投資苛政卻可以讓廣大群眾甘之如貽的功力,絕對是讓國稅局望塵莫及。況且,投資時,預期報酬能否實現還不一定。當國稅局只能對個人”所得”課稅時,基金公司能同時對個人”所得”與”所虧”課稅,我只能說,基金公司真是太強了。)

再者,基金公司恐怕也沒那個臉,敢跟淨值計算錯誤時占到便宜的投資人要錢。投資人很容易找到的藉口是,”那是你基金公司算錯,又不是我們的錯,你還敢跟我們要錢?”

所以,後續補償措施,通常是彌補吃虧的投資人。占到便宜的投資人就不追究了。

重點是,彌補吃虧的投資人的錢,應該是由基金公司出。而不是刻意忽略某些吃虧的投資人,不補償他們,讓他們被其他投資人占便宜。

譬如,假如基金公司決定,不向在淨值低估時買進的投資人追繳款項,那很好,那他們少繳的錢,就要由基金公司自行補足。假如每股100塊,變成每股97塊就可以買到,這個每股3塊的差額,基金公司要出錢補貼基金資產。

在淨值計算錯誤的事件中,最容易被忽略,不知道自己也有可能吃虧或占便宜的,就是當時持有基金的人。淨值錯估,絕非沒有買賣就沒受到影響。基金以每股定價多少交易,對當時持有的投資人,也一樣有影響。

我們回頭看一下這三個例子中。各基金公司宣布的補償措施。

景順基金公司簡單的宣布,受到負面影響的股東將獲得補償。

天達補償措施是不向占到便宜的投資人追討,吃虧的投資人則會進行補償。但較讓人擔心的一點,是這份公告中,沒有提到對當時的基金持有人,是否要進行補償。


施羅德也是很簡單的宣布,對閣下做出補償。但也是沒提到,是只針對有進行交易的投資人做補償,或是當時的基金持有人也要列入考慮。

除了這些寫的不夠清楚的公告,難免讓投資人想太多之外,這些年來,其中還有幾家基金公司,已經是淨值計算錯誤的累犯。這種重大疏失,居然還能持續出現。這真是相當令人難以忍受。

不是基金公司內部管理不夠嚴謹,就是金融主管單位對於這些錯誤沒有嚴格的管制。或是,它們根本不覺得這是什麼重大疏失。淨值計算錯誤,難道是像餐館上錯菜,撤掉換一盤就好了嗎?

不要開玩笑了。這是金融業耶。錢算不清楚,要做什麼金融業啊?

早些時候,美國基金界的一個嚴重錯誤,是AXA Rosenberg這家資產管理公司的風險管理系統中的參數設定錯誤。公司內部在2009年六月就發現問題,但到2009年11月,公司高層才知道,拖到2010年四月,客戶才知道。

這個錯誤,造成客戶2億1700萬的損失,AXA需要全額補償,另外SEC裁罰2500萬美金。這個事件,也造成公司創辦人Barr Rosenberg請辭公司職務。

將這個讓公司負責人下台,罰款7億台幣的事件,跟這些境外基金公司的淨值計算錯誤事件對比一下。賣給台灣投資人的境外基金,居然可以出現長達幾乎三年的淨值計算錯誤,或是在幾年內,同一家基金公司旗下基金輪流淨值計算錯誤。大多投資人卻對這些狀況一無所知,大多聽聞到的,都是基金公司強打旗下基金優異績效的廣告。我們到底是處在怎樣的投資環境?

在這個事件中,這些淨值計算錯誤的基金公司,至少有一點是值得稱許的。就是它們在發現錯誤後,選擇了面對這個問題,向投資大眾公開。這是一個正面的態度。有沒有基金公司,在發現錯誤後,卻選擇隱瞞?這是一個令人難以想像的問題,也考驗金融主管單位的檢查能耐。

選擇了指數化投資,在年復一年的主動投資排名大風吹中,我對自己選擇的投資方法愈來愈有信心。

選擇了美國券商,在台灣投資環境進展有如牛步的狀況下,我也慶幸自己選擇了優良的投資管道。

但是,我從來不曾因為台灣這些基金出了問題,而感到高興,或是覺得這些問題肯定了我出走的做法。因為,這些問題,這些過高的經理費、過高的手續費、不良的內部控管,這種種問題,全都正在傷害台灣許許多多的投資朋友。

寫這樣一篇文章,心中的感覺,只有痛心與生氣。基金這樣一個可以給最小額、最一般的投資人使用的投資工具,內裡卻有許多繁複的細節。一個表面看起來沒什麼的錯誤,卻可是牽連廣泛,根本不該出現的問題。當基金公司,當金融管制單位,對這樣的問題輕描淡寫時,一般投資人有幾個會注意到真正問題的嚴重度呢?

當投資人出於信賴,把資金交給資產管理公司時,資產管理公司是否問過自己,是否值得投資人信賴呢?

我可以確定的是,算錯基金淨值,絕不是取得投資人信賴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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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Pojen Huang 提到...

其實,政府也有這種所得與所虧都課的稅,例如:營業稅、貨物稅、關稅、財產稅(房地車),一點也不差。

綠角 提到...

謝謝pjhaung的分享

或許我應該把文章內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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