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ETF銷售亂象(Sales Quota of ETFs and Mutual Funds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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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注意到”終結IPO制度暴力”的貼文。
該臉書專頁的發文主軸是台灣一群券商與銀行從業人員,揭發國內ETF在募集時,要求銷售端需達到特定額度的現象。
從業人員被要求特定銷售額度?
這好像是由來以久的現象啊,這有什麼嗎?
這很有關係。我們可以仔細想想。
首先,金融投資工具,像基金、ETF這些東西,它們不是超商擺在架上的零食、果汁、牙膏那種消費性產品。
投資工具是一個人將自身辛苦賺來的錢投入其中的東西。投資人買進,代表對業者,對投資策略的信任。這個投資工具的表現,也會影響一個人的財務未來。
這是一個要小心看待的責任。
像柏格先生在世時,就禁止Vanguard公司內部人員,將基金稱為”產品”。
他認為那不是”產品”,那不是可以拿來”推銷”的東西。而是當你的公司,你的投資策略贏得投資人信任之後,他們投入金錢的地方。
所以銷售責任制,代表資產管理公司將重點放在能搜集多少資產。譬如訂下發行時就要募集500億台幣的目標,所以每個券商跟銀行營業據點分到多少億。再分下去,每個從業人員分到幾百萬的額度。這樣去執行。
業者想搜集多少資產,銷售端就要賣出多少。
而不是,投資人對這個策略有多大的興趣,有多大的信心,所以投入多少錢。
這代表資產管理公司已經從資產管理業者轉換為資產搜集業者。
為什麼要搜集資產?
因為這才是基金公司的獲利根本。
一樣每年1%的內扣費用。資產規模一百億,那是一年一億的營收。規模一千億,那就是十億的收入。
規模愈大,基金公司才會賺愈多。
這種心態反應的是,業者發行標的完全是以自己能賺多少為主要考量。
他們發行標的,表面理由都是”為你掌握趨勢”、”幫你賺錢”這類說詞。其實他們是希望身為投資人的你,出於這個理由買進,然後他們賺錢。
基金公司要賺錢,這無可厚非,它們是營利事業。
但問題是,應該是服務好投資人所以賺錢,而不是為了賺錢,可以不顧投資人權益。不管配息策略、借錢投入,特定地區市場,是否合適,只會一味叫人買進。
那基金或ETF賣不好怎麼辦?
我們看個歷史故事。
當初Vanguard標普500基金在1976發行時,銷售狀況差到,行銷業者建議柏格先生乾脆收掉算了。
柏格說不,我們在做正確的事。這個策略終究會得到投資人的認同。
他們默默的做,長期的做。柏格離開後,後人接手做。他們把資產管理與募集當成一個沒有終點的接力,一個跨世代的工程。到今天,Vanguard標普500基金有1.3兆美金的規模。
什麼叫資產管理的典範?
這是一個可以做到令人感動,也可以令人唾棄的行業。
希望台灣的業者可以做出正確的選擇。
這種銷售額的規定,不僅反應出資產管理業者心態。更糟的是,對銷售端的後續影響。
標的新發行,還沒有投資人認同。沒有很多人想買。
怎麼辦?
在壓力下,開始走偏路,那就是誇大獲利,避談風險。
譬如在”終結IPO制度暴力”有這樣兩張圖:
分別代表原始投入100萬跟720萬買入兩支債券ETF。然後用這些買到的ETF進行質押,貸出六成的資金,再買進原標的。再質押,再買入。一直循環。共借款七次的成果。
把可能的配息當保證獲利。然後說拿到的配息扣除掉資金成本後,叫”套利”。
真的很敢講。
上面還有一句說詞叫”借到底!!賺到底!!”。
天啊,原來投資獲利那麼簡單。為什麼國內各大銀行不趕快把握這個機會,自己去”套利”呢?
這種行銷方法叫一魚多吃。
不要懷疑,你,投資人,就是那條魚。
第一吃,投資人拿錢買入ETF,行銷端達成業績要求。資產管理業者得以從這些資產中賺取收入。
第二吃,金融業者借錢給投資人,賺到利息收入。
那高度槓桿的風險與市場風險呢?
投資人承擔啊。
這是非常糟糕的銷售手法,隱藏風險,誇大報酬。是非常不專業的行為。
我懷疑,近年來不少投資朋友詢問:“我這樣槓桿、借貸投入某某標的,會有什麼問題?”
是不是就是這種行銷說詞誤導下的現象。
看不出這會有什麼問題,以為這會一定賺,就是最大的問題。
太多人被洗腦,還以為聽到天國福音。
所以一條龍行銷體系浮現。
資產管理業者發行”股息”、”配息”取向標的。然後銷售端使用這種”借貸投入,保證賺錢”的說詞,說服投資人。投資人買單,銷售端達標,業者成功募集,皆大歡喜。
這會一直歡喜到歌曲終止的那天。
當市場大跌,資產價格重挫,投資人會被追繳保證金。狀況太差,投資人付不出來,換金融業者自己吃下損失。損失金額擴大,連金融業者自己都撐不下去,就會動搖金融體系。
這是為了賺錢,在金融體系埋下定時炸彈的做法。
總結來說,金融工具需要一些銷售力度,但不能為了銷售,什麼都做。
不能放棄需要兼顧風險與報酬的投資專業原則,也不該以不當說詞勸誘客戶。
更不應為一時的榮景,埋下日後危機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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