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Vigilant Investor讀後感3---合法詐騙


本文標題”合法詐騙”似乎有點問題,既是詐騙怎會合法?

作者在書中討論了,合法的券商等金融業者,如何用不當手法,從客戶身上賺錢。

有一種券商的類型叫Boiler room,鍋爐間。因為其營業處充滿了高壓的銷售氛圍。電影”華爾街之狼”描述的券商就屬此類。

業務人員會不斷打給客戶,用所有想得到的銷售語言,要客戶買進一檔股票。

不要小看他們,他們是有受過訓練的。

客戶所有可能的拒絕說法,他們都已經很清楚如何應對:

“我還要跟我先生討論一下。”
“我沒有錢。”
“我想買大公司股票,像Apple。”

不要懷疑,他們全都已經事先演練過如何應對。他們不接受No這個答案。你要掛上電話才能終止糾纏。

他們賣投資人什麼股票呢?

就是券商高層已經事先持有相當部位的股票。

等到說服投資人買進,推升價格後,他們再賣出。

這叫Pump and dump。先把股價灌高,然後倒貨。

還有一種從客戶身上不當得利的方法叫Churning,過度擾動投資組合。意思就是為了買賣而買賣,因為有買賣券商才有收入。

書中舉的一個例子,就是券商人員在得知客戶得老年癡呆之後,在兩年之內,下單1616次。為公司與自己賺大錢。

千萬不要以為券商人員可以幫你自行下單,這種權利也不是口頭講過就可以成立,這要書面簽字。所以當看到自己的帳戶出現自己不知情的交易時,一定要追查。

券商人員為什麼會在客戶沒有同意的狀況下就自行代為下單呢?


最常見的動機,就是要達到業績目標。就差幾筆交易,就差一些手續費收入,就可以贏得內部競賽,賺到出國的獎賞,就做吧。

這些人知道,事後取得客戶原諒,比取得事前同意,要容易的多。

假如你注意到券商人員在你的帳戶進行未授權買賣,要馬上向金融主管機構舉報。不要跟該員進行任何交涉。

假如買進後該股票下跌,券商人員會要求你繼續持有,不要舉報。說它日後一定會漲回來,或甚至說他個人保證你個人損失。

不要被騙了。券商人員是不能保障客戶的投資損失的。

假如買進後,該股票上漲,這有點問題。

你舉報的話,這筆交易取消,你的獲利會消失。
你不舉報,似乎可以賺到錢。但這畢竟是未授權交易。

作者再三提醒,不要遲疑,不管該交易是賺是賠,都要舉報。

不然等日後事情爆開,雙方對簿公堂。當你陳述這是你不知情也沒授權的交易時,對方律師會問題,”那你為什麼不馬上說?是不是因為有獲利?”

你會被描述成一個貪心的投資人。

你有什麼必要受這種氣,這種人格的詆毀?一開始錯的是券商的人啊。

馬上舉報,才是真正的上策。

獲利的可能,向來是各種詐騙的溫床。

從投資人身上不當得利的企圖,在非法世界與合法業者中,同時存在。

合法,不是你不會被騙被害的保證也不是你該放下戒心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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