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pire of the Fund讀後感2—美國基金的結構


Empire of the Fund是我看過的投資書目中,對美國基金結構與形成過程講的最仔細的一本。

為什麼結構很重要?

因為形態決定功能。瞭解基金結構,投資人會懂得如何看出那些參與者跟自己有利益衝突。

基本上,在美國,一支共同基金,本身就是一家公司。

英文全名是”Open-end Investment Companies”

Open-end指的是”開放”。意指基金可以增加或縮減發行單位數。

Investment指的是,它的主要業務就是投資相關。

Companies則是說,它是公司。基金不是一台汽車,一台影印機或一罐洗髮精這樣的一個產品而已。它是一個法人,一個公司形態的法人。

與Investment Companies相對的,叫Operating companies。Operating companies會產生實際的產品,譬如製造飛機引擎的GE,提供軟體的Microsoft。

Investment companies不提供這些產品,它是一個讓投資人去參與特定金融市場與投資策略的服務公司。

要成立一支基金,通常是由資產管理公司起頭,譬如富達、貝萊德等等。

資產管理公司會準備好文件,請一家法律公司跟基金想要註冊發行所在地的州政府相關單位申請成立公司。

所以,一支基金就是一家公司的意思就是,當投資人拿出一萬美金”買進”這支基金,實際上,他是拿出一萬美金給一家投資公司,這家投資公司就發行出新的股份(基金單位數),交給這位投資人。

這是一種股權安排。換句話說,它允許,也可能有100%資本損失。

由資產管理公司成立的投資公司(就是基金),幾乎沒有例外,公司名稱中一定會有該資產管理公司的名稱。

譬如富達資產管理成立的投資公司(基金),名稱中就會有Fidelity字樣。貝萊德成立的投資公司(基金),名稱中會有BlackRock。

在投資公司(基金)成立之後,必需提交董事會成員名單(Board of Trustees)。

投資公司(基金)的董事會是負責替該基金的投資人,做出公司運作關鍵決定的機構。

由於在投資公司(基金)剛成立時,資產管理公司是這家投資公司(基金)唯一股東。所以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決定每一位董事人選。不管是獨立或相關董事,都由資產管理公司決定。

書中舉例,為了每月開一次會議的這個”麻煩事”,資產管理公司可以給予基金董事每年40萬美金的酬勞。你覺得這種狀況下,獨立董事會有多”獨立”呢?

也就是說,美國當地的基金雖然有公司的形態,甚至還有董事會,似乎可以專門為投資人著想。但資產管理公司有著壓倒性的影響力。這些董事通常是資產管理公司說什麼,他們就照做。

投資公司(基金)幾乎所有事情都外包。

首先是投資管理。投資公司(基金)的董事長會選擇一家專門的資產管理公司,跟他簽定資產管理合約(Investment advisory agreement)。

你猜富達成立的投資公司(基金),會跟那家公司簽管理合約呢?

當然是富達資產管理。

投資公司(基金)在剛成立時,叫做Incubation period,培育期。這時候資產管理公司是唯一的股東。資產管理公司由自身資產拿錢出來,投入幾百萬美金,形成投資公司(基金)的初始資本。

這時資產管理公司可以用自身的資金試試看投資策略是否有效。

假如有效,譬如過了半年或一年後,就可以用”良好的過去績效”,公開發行給一般投資大眾投資。

假如沒效,就可以默默的把這家投資公司(基金)收掉。

但投資公司(基金)不是只有資產管理的工作要做。它還要說服更多投資人加入。這個工作就是行銷。英文叫Distribution。負責這個工作的,叫Distributor。

跟一般的公司不同。一般公司上市後,在首次公開發行,將公司股票發售給投資大眾。日後除非再發行新股,就是這麼一次上市,這一次股票發行。

基金不是,投資公司(基金)一開始發售給一般投資人後,投資人可以持續買進這家公司的股份。只要有新的資金要投入,投資公司(基金)就會發行更多的股份(或稱基金單位數)。

基金的Distributor,要負責讓所有對這支基金有興趣的投資人,可以在各種管道買到這支基金。包括直接向基金公司購買、透過401k之類的退休帳戶買進,或是透過券商買進。

通常,基金選用的Distributor,就是相關的資產管理公司內部的行銷業務部門。

最後,投資公司(基金)的董事會需要選定一個資產保管者,英文叫Custodian。通常是一家大型商業銀行。

投資公司(基金)的資產是在保管者的帳戶,獨立於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

投資公司(基金)的資產要進行任何投資操作,買進賣出,保管者必需收到來自資產管理公司的一份正式的指令。

設立保管者的目的在於,降低竊盜與冒用客戶資產的可能。資產管理者無法直接打包客戶資產,然後飛到一個遙遠國度。另外,每一項買賣都會留下可查看的記錄。

從這些討論中讀者朋友可以看到,基金這家公司,自己是幾乎什麼事都不做的。它只負責把工作分派給其它人,資產管理、基金銷售、保管者、行政作業等等,通通外包出去。

這些服務提供者不是做免錢的,他們全部要收費。利益衝突,就從這裡產生。




後記:這些討論是美國的基金建構方式,不適用於台灣當地的基金。台灣基金的結構,請參考基金的結構(The Structure of F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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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s:

綠角 提到...

謝謝Learnman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