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詐騙的三種樣貌(Different Kinds of Financial Frauds)
在觀察投資世界一段時間後,我發現因為不良的託付而造成投資人嚴重損失的情形,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是純粹的詐欺。那個人出面出來募集資金,就是為了最後要捲款潛逃。
這種詐欺常用高報酬率(譬如每年30%、40%的報酬),或是以高知名度為號召(譬如是知名的金融業界人士,或是已經有很多名人投資)。
前者的例子譬如龐氏騙局。後者的例子譬如馬多夫。
這種是純粹的欺騙。投資人的虧損往往是100%的資本損失。
第二種是所託非人。你以為自己是將資金託付給高明的投資經理人,其實這個經理人的程度相當低落。
這在當前網路時代很常見。有些人專門在網路上高談闊論的講投資,在一般人眼中,可能會覺得他很懂。
但其實,假如你懂得一些投資原理就會看出這種人程度很差。
譬如號稱債券投資專家。他如何處理高信用風險債券?
他說:”債券假如有高信用風險,他就只買短期的。”
這叫做完全錯置的風險處理。高信用風險,他用降低利率風險處理。
這就像說,假如一把刀不利怎麼辦?
他的解決方法是,”把刀截短,這樣切東西阻力就會小一點。”
這不對啊。刀不利,應該要把它磨利啊。
還有號稱總體經濟專家。他如何決定何時買股票,何時買債券?
他說:”就看美國公債殖利率曲線。曲線倒掛,就賣股買債。”
天啊,假如看這樣一個指標,就可以知道什麼時候要進入,什麼時候要離開股市。那還有誰會虧錢?
這其實都是程度很差的言論。但假如一個初入市場的投資人看不出來,還可能會以為他很厲害,把資金交給他投資。
時間拉長,這些投資經理人程度低落的後果,遲早會顯現出來。投資人會以錯過報酬,或是在下跌中跌得更慘為代價。這也是種虧損。
第三種情況是高收費投資。就是說這種投資產品的收費結構會確保,在扣除成本之後,投資人手上所剩無幾。
譬如高收費基金,股票型基金經理費1.5%,債券型基金經理費0.75%。這種台灣基金常見的收費,對於投資人報酬都會造成嚴重傷害。(這只是經理費而已,加上其它費用的內扣總開銷就更高了。)
第三種情況是綠角財經筆記部落格文章最常批評的地方。但其實這是只針對正規投資管道的討論。第一跟第二種情形,其實都可能造成更大的損失。
而且,狀況會變。譬如有人原先是第二種狀況。私下募集資金,代投資人操作。他本來是沒有想捲款潛逃的。
但隨著資金部位愈來愈大,一億、兩億、甚至十億。他會開始想,假如我就拿這些錢走了,那會怎樣。(註)
金錢會腐蝕人心。
賺錢,可以從市場賺。但也可以從別人身上賺。
千萬不要因為自己想從金融市場賺大錢,反而讓自己的資金淪為他人的獲利。
註:一般公開發行的基金,基金資產在客戶資產保管銀行。基金經理人是無法捲款跑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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