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LIBOR醜聞(LIBOR Scandal)
2012,由多國主管機關的主導的調查發現,幾家國際大型銀行涉及操控LIBOR數字。
(不知道什麼是LIBOR的朋友,可參考什麼是LIBOR?(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這篇文章)
涉及銀行包括巴克萊(Barclays)、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瑞銀(UBS)、蘇格蘭皇家銀行(Royal Bank of Scotland)、RaboBank等。
據報導,最早是巴克萊銀行的內部人員,應交易員的要求,調整每天送出的利率數字。讓交易員比較有獲利的機會。
巴克萊自己的交易員也跟其它銀行聯手,試圖操控LIBOR數字。
LIBOR在全球金融體系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許多貸款和衍生金融合約,就是以LIBOR為參考數據。據估計,高達300兆美金的借貸都是以LIBOR為基準。
假如LIBOR數字被不當的調高,代表借款者需付出比他本來應該付的更多的利息。債權人則會賺到更多利息收入。
假如LIBOR數字被調低,則會減輕借款者的利息負擔。債權人的利息收入則會減少。
各涉案銀行付出高額賠償。巴克萊在2012年七月,被裁罰4.35億美金。UBS被罰15億美金。被罰最重的單一銀行業者是德意志銀行,35億美金。JP Morgan Chase和Citigroup則是最早因涉案被裁罰的美國銀行業者。
巴克萊銀行總裁Bob Diamond和Rabobank總裁Piet Moerland因此下台。另外有上百位的交易員與職員,被裁撤或被起訴。
補救措施包括將LIBOR的監督權,由British Bankers’ Association轉移到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ICE)。並且在決定LIBOR時,銀行不能再送出估計利率,送出的是必須有成交記錄佐證的實際借貸利率。
這個事件暴露出,在金融界,幾乎任何有可能被上下其手的地方,都不會被放過。連公認由多家銀行借款利率平均出來,最具公信力的LIBOR,在2012調查發現之前,也已經被玩弄多年。
很多時候,身為投資人的我們以為沒事,只是表面平靜。底下的醜事,還沒被揭露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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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s:
"這個事件暴露出,在金融界,幾乎任何有可能被上下其手的地方,都不會被放過。"
<<<< 相對于美英,臺灣可能有更多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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