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en Commandments of Money”讀後感2—保大不保小
金錢十誡中,有一章專門討論保險,標題是”Reserve insurances for the big losses”。
這句話很簡單的表達的保險的核心精神,那就是”保你無法承受的重大損失”。
這章一開頭,作者就用一句話一語道破太多人買保險的錯誤心態,”Buy insurance so you don’t have to pay out of pocket.”。保個險,日後就不必從自己口袋出錢。
最常見的,就是醫療相關險種。譬如開個門診手術,給2000,住一天院,給3000之類的。這幾千塊的支出,會是重大損失,會是付不起的錢嗎?
很多人買這種保險,心裡就在想,日後遇到這些問題,錢都給保險公司出了,自己不用多花錢。
奇怪,你以為保險公司請精算師是請來做什麼的?是請來幫保險公司賺錢的,還是幫你貼補各種費用的?
保單根據大數法則和機率計算出來,一定是整體保戶繳的錢大於保險給付給保戶的錢。一定是這樣。假如不是這樣,那麼這家保險公司就是在設計一張讓自己虧本、讓股東虧錢,讓自己無法持續下去的產品。
買保險還想著要賺錢,就跟去廟裡跟和尚要肉吃一樣荒誕。佛門清規,寺裡不會有葷食。同樣的,保險公司是營利機構,發行保單是要從保戶身上賺錢,不是讓保戶賺錢。
保險本來就是一種花費,一種支出。我們保戶一定是為了有某些重大損失的風險要轉嫁,才”花錢”去買保險。
但現在保險公司很奇怪,為了賺錢,他們把保險本來就是一種支出的概念藏起來,推出讓保戶”賺錢”的保單,或者是不用花錢就可以買到保障的保單(譬如”還本”)。
讓保戶付出的錢,藏在金錢的時間價值,藏在機會成本中,讓比較沒有財務知識的保戶,趨之若鶩,買到還沾沾自喜。
而那些完全是支出,看起來很明顯錢就拿不回來,但可帶來真正保障的保單,乏人問津。
於是,保險失去它的原意。它無法替保戶承擔Big losses,而是一個接一個,替你付小錢的保險。
你只需要一點基本邏輯,你就會知道真相是什麼。
對於個人來說,真正值得保的,是無法承擔的重大損失。
譬如家中經濟支柱在盛年意外過世,譬如自宅火災化為烏有。這種損失一旦發生,很有可能會讓一個家庭在財務上再也站不起來。這才是值得保的險。
作者指出另外一個重點,保單不是愈便宜愈好,要買就要買夠。譬如壽險。要保就要保到足夠讓一家之主萬一過世,全家可以靠這筆給付,撐到下一代具備經濟能力。
由這個推理來看,定期險對大多人來說是最佳解答。因為買終生壽險,花很多錢才能買到相對少的保額。無法達到,保額足夠的目標。
很多人反對定期險的理由會像是這樣:”可是這樣你到55歲就沒有保障了耶”。
這句話就像是,”可是這樣你到30歲就沒有媽媽的保護了耶。”
問題就在於,這會是問題嗎?
一般人到了五六十歲,下一代大多已經自立了,不再需要依靠長輩的經濟收入扶養。房貸也已經還清或幾乎還完了。工作了二三十年,也已經有些積蓄可以做為退休準備。這時,其實也不需要壽險保障了。
所以定期壽險的好處在於,它可以讓保戶在需要它的時候買到足額的保障。而它定期的特性,也剛好符合大多人只在人生中特定時段需要壽險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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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這篇文章的含金量,絕對讓您省下一大筆費用
想不到沒人留言哈哈哈
想在保險省錢
"回本" "返還本金"
往往就是很不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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