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2019致股東信讀後感3(Buffett’s Letter to Shareholders)—買保單來賺錢,還是買保單被賺錢?

在信中,巴菲特將波克夏分為五大事業體。其中前四者的所有權,資金來自第五個事業體,就是保險事業。

巴菲特提到,當初會投入產物保險(Property/casualty insurance)最主要的理由是它的營運模式。

先收保費,日後再理賠。譬如汽車保險,保費先收,日後出事再賠款。

每一個月,每一年,保單來來去去,有新的保單,有要求賠償的保單。但這種先收錢,後償付的營運模式,讓保險公司手上總是有錢,這筆錢巴菲特稱為Float。營運規模愈大,這筆錢就會愈多。這是波克夏重要的資金來源。

波克夏持有的Float從1970的3900萬美金,到2018年是1227億美金。也就是有3.6兆台幣的資金可供運用。

假如保險公司收的保費,大於理賠支出與營運成本,那麼保險公司就會賺錢。但保險公司不是賺這個而已,保險公司把手上的Float拿去做投資運用,也可以賺錢。

巴菲特說:”In effect, we have been paid in most years for holding and using other people’s money.”

我們因為持有與運用它人的錢而賺錢。

重點就是,你去保保險,是讓保險公司運用你的錢去賺錢。(註)

所以,不要想透過保險公司賺錢。不要透過買保單獲利。

保險公司賣保單,是要取得你的資金,幫它們自己獲利。

要投資,要成長的錢,自己運用、自行投資,會好很多。

讓巴菲特的營運模式為你賺錢(就是自行投資股市),不要讓巴菲特的營運模式利用你賺錢(就是想用保單賺錢)。

註:
這句話並不是否定保險的必要。對於重要的人生風險,保險仍是必要的。我們需要的是花小錢,就有高保障額度的保險。

而不是可以讓你投幾十萬、幾百萬,建立資產價值的保險。

買這種保險,你是讓你的錢為保險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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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omments:

cooper 提到...

看到波克夏保險的浮存金三兆這個數字讓我想到311福島事件,最後東京電力要理賠災民損失與環境復原等總共賠償上看兩兆,當然日本沒有一家保險公司賠得起而東京電力現在也倒閉改為國家政府成立的賠償委員會入主了。那保險這個行業會不會是塔勒布說的獲利有限風險無限的行業呢?

綠角 提到...

謝謝分享~

您提到的這個問題
巴菲特在信中也有提到喔

revenue 提到...

做為一名曾經的核保從業人員,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答案是否。因為當一個客戶要投保的金額高過保險公司所設定的「承保金額」時,保險公司會有兩種選擇
1.將超出的保險額度分給其他同業
2.找國內或國外的大型「再保險公司」,也就是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
沒有一家保險公司會笨到承接自己承擔不起的風險。

像核電廠這種等級的,絕對會找再保險公司。而再保險公司,絕對具有相當的財力與豐富經驗才足以支撐,且通常歷史悠久(比如慕尼黑再保)
所以你說的獲利有限風險無限的情形,只有在上面這些流程都失靈的情況下(比如不良的核保人員,錯誤承接風險過高的業務卻又沒有安排分散風險)才會發生。而監管委員(日本我不知道,在台灣是金管會)不可能讓這種事發生。

綠角 提到...

人類社會設定的機制會在"自以為所有想得到的場景"中
避免災難性後果發生

但問題是,我們活在一個危險與無情的宇宙中
未來可能發生的事,可能會超過人類的想像

建議還是看一下巴老的原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