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gle on Mutual Funds讀後感4—基金投資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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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基金業,柏格先生有很多批評。書中有專門一章,討論投資人的責任。因為基金業的問題,不單是業者的問題,有部分責任,在投資人身上。

投資人是有權力,也可以改變基金界生態的。

作者首先提到,投資人要要求對的東西。基金公司要用明白易懂的方式,在容易找到的地方,說明基金的投資策略、收費、與過去的成績。而且特別重要的是,是在市場狀況好與壞的時候的成績。業者需要坦白的說明,為何基金表現不良。

而不是”隱惡揚善”。表現好時,就大書特書。表現不好時,就裝沒這回事。

問題在於,投資人常要求錯的東西。

投資人喜歡有好績效,所以資產管理公司就列出五年、十年累積績效給你看。累積績效都是正報酬,好像長期持有一定賺。這種表示法自動抹去了持有期間,市場起伏所帶來的挑戰,也讓投資人低估取得報酬的難度。

投資人不願正視市場風險,承認市場有漲也有跌的可能。於是就養出這樣一群文過飾非的業者。

投資人不在意費用。資產管理公司於是將內扣費用數字深藏在一兩百頁的公開說明書中。然後在文宣中大打過去績效的廣告。

但對於未來績效,內扣費用的預測能力,可是比過去績效強很多啊。

投資人其實握有很大的力量。因為,你可以選擇不買。

當你放棄高成本基金,選擇低成本基金。業者會知道,它們必需要做出改變了。

為什麼我過了十年,還是看到國內投資環境仍是遍佈高成本主動型基金。最主要的理由就是,投資人的改變還不足以讓業者感到壓力。

面對國內業者的聯合壟斷行為,我的對策是自己做出改變,自行使用美國券商,直接投資美國當地的低成本指數化投資工具。

我相信,當愈來愈多基金投資人,體會到自己是被剝削的一方,投資可以有更好的選擇時,他會做出改變。

而投資人選擇的改變,終會帶來基金業的改變。


這本書的中文版是"柏格談共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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