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險的必要性(Do You Need 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

重大疾病險在投保、繳交保費、保單生效之後,一旦被保險人罹患這七種重大疾病(或是保單條款中列出的其它疾病)之一,並符合條款所述症狀,就可申請理賠。

受益人取得理賠金後,此保單即失效。而重大疾病險保單,無法接受帶病投保的狀況。譬如某人已經得到癌症,他想要投保重大疾病險,以防得到其它六種重大疾病的財務風險,那是不可行的。所以,不論是保那種重大疾病險保單,只要一得到理賠,基本上,就不太可能在日後,又因另一重大疾病,得到重大疾病險的理賠。

重大疾病險的理賠金沒有限定用途,受益人可以自行決定。重大疾病險沒有規定理賠金一定要用於醫療用途。

重大疾病險是否必要,可以從幾方面來分析。

我們再看一下一般重大疾病險保單所涵蓋的七項重大疾病:

心肌梗塞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腦中風
慢性腎衰竭
癌症
癱瘓
重大器官移植手術

我們要知道的是,這七種疾病(或是造成癱換的疾病),都已經有一種大多人都有的醫療保險,會支付絕大多數的醫療費用,那就是全民健康保險。不論是心肌梗塞要做心導管或是開刀,不論是腦中風要住加護病房,還是癌症要化療,只要你有健保,就可以得到醫療照顧。

有了健保,這七種重大疾病,以及許許多多沒包括在保單內的重大疾病,全民健保都可以讓患者得到必要的照顧。

全民健保沒支付的是,自費醫療項目。譬如心導管用的自費塗藥支架、健保沒給付的癌症標靶藥物等等。健保沒支付的是,一個人因疾病失去工作能力,喪失工作收入後,家人的替代性金錢來源。健保沒給付的是,嚴重中風與癱瘓者,需要長期看護的費用。

以上這些健保沒支付的費用,會不會對被保險人造成難以承擔的財務負擔,就是重大疾病險必要性的核心考量。我們一個個來看。

第一個是自費醫療項目。首先要有個正確認識,不是沒有選用自費項目,患者就預後不佳,絕非如此。我們來看個假想例子。假設有某種癌症,使用標靶藥物,患者平均五年存活率是50%,使用傳統化療藥物,五年存活率是40%。所以,患者可以期待,使用標靶藥物就一定可以活過五年,用傳統治療,就一定活不過五年嗎?恐非如此。

這些所謂較好的治療成果,都是平均的結果。仍然有可能,使用新藥,結果卻活不到半年,隔壁床用傳統治療的,卻活超過五年。這仍是有可能的事。個體的醫療結果,仍有不確定性。不是使用新藥、新醫材,患者就痊癒了,使用傳統療法,患者就死定了。絕非如此。

也就是說,在健保的給付下,患者仍可得到基本的照顧。問題就在於,要不要再多花錢,用可能有比較好的結果的醫材與藥物。我們來看一下,這些醫材與藥物,會不會造成無法負擔的財務缺口。

以上是某家醫院列出的五家不同廠牌的塗藥支架的自付差額。我們可以看到,價格落在四萬到六萬之間。

上面這個表取材自國家衛生研究院電子報。表中列出幾種標靶藥物,與使用一年的費用。我們可以看到,最貴的Erbitux,約需要一年240萬的費用。

我們可以把這些費用負擔做一個簡單的類比。就算心血管阻塞嚴重,要放好幾根支架的話,而且還都選用自費支架,這幾十萬的費用,只要這個家庭能買得起國產車,那就負擔的起。癌症標靶藥物方面,一年一兩百萬的開銷,基本上,假如這個家庭買得起200萬以上的進口車的話,也可以負擔這個費用。(這裡買得起車指的是能現金付清車款,不是貸款買得起)

就像再買一台家中在用的車一樣,這筆支出,就可以讓罹病的家人,有更多治療的選擇。

假如這是負擔得起的費用,就沒有必要專為這些自費醫療支出,投保重大疾病險。

請記得,保險是保難以承擔的財務負擔,不是保可以自行處理的金錢支出。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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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omments:

家榮余 提到...

"負擔得起的費用 就沒必要投保
保險是保 難以承擔的財務負擔
不是保 可以自行處理的金錢支出"
這段真是一針見血! 讚! ^o^

匿名 提到...

破萬了! 恭喜綠角!

綠角 提到...

家榮余 於2011/5/12回應:

"負擔得起的費用 就沒必要投保
保險是保 難以承擔的財務負擔
不是保 可以自行處理的金錢支出"
這段真是一針見血! 讚! ^o^

(本回應原本發表於2011/5/12 因Blogger系統問題消失 日後補發)

綠角 提到...

匿名 於2011/5/12回應:

破萬了! 恭喜綠角!

(本回應原本發表於2011/5/12 因Blogger系統問題消失 日後補發)

綠角 提到...

謝謝家榮的支持
也謝謝匿名先生的祝福

匿名 提到...

一般買的國產車的家庭也許是貸款之下買得起
是否應當註明清楚是以『現金交易下買得起國產車』
否則自費支架是無法讓你貸款購買的
更別說如果是經濟支柱生病的情況下了

綠角 提到...

沒錯
應該是能直接現金買車
謝謝提醒
我在文中加註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