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比較優勢原則-續(The Principle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我們延續之前John與Mary的例子。
對Mary來說,假如自己生產的話,每公斤的肉要犧牲兩單位的麻布才能換到。
所以她與John的交換協議,用3單位麻布交換2.5公斤的肉品,等於每公斤的肉只要1.2單位的麻布就可以買到。這絕對是划算之舉。
對John來說,假如自己做的話,每一單位麻布要犧牲一公斤肉品才能換到。
所以他跟Mary的交換協議,用2.5公斤的肉換取3單位麻布。等於每單位麻布只要0.83公斤肉品就可以換得。也是比自己生產划算。
重點就是,假如有比較優勢的狀況,那麼就會存在一個價格區間。用這區間的價格進行交換,雙方都將從中得利。
在開始交換之後,對John 和Mary來說,跟他們尚未發現對方,完全自食其力時相比,看起來他們似乎變成要依靠對方生產某些物品。
但事實上,他們只是換個比較迂迴的方法生產自己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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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比較優勢原則(The Principle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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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優勢原則(The Principle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是由英國經濟學家,David Ricardo在其1817年的名著”On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and Taxation”提出的重要經濟原則。這個原則可以解釋為何專業分工可以增進國家的財富。
比較優勢原則的重要概念是,”比較”兩個字。
來看個假想狀況會比較容易瞭解。
假設某個小島上只住了兩個人,分別是John與Mary。
John一天之內可以打獵搜集5公斤肉類或可以編製5單位的麻布。
Mary一天可以搜集10公斤肉類或可編製20單位的麻布。
假如John把一天內的全部工作時間用於打獵,那麼他可以拿到5公斤的肉。但就無法產出任何麻布。但假如他把全部的時間用於編麻,他可以產生5單位的麻布,但沒有任何肉品。
同樣的,Mary可以用整天的時間搜集到10公斤的肉類,但沒有產出任何麻布。或是編出20單位的麻布,但沒有任何肉類。
兩人在一天之內的生產力可以整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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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guard的投資成功原則-Goal, Balance, Cost, Discipline
最近有看Vanguard基金與ETF年度報告的朋友,應有發現在本文開始之前,有一段文字說明Vanguard的投資哲學是:”Goal, Balance, Cost, Discipline”。如下圖:
Vanguard有篇專文,詳細解釋這四個字的意涵。請參考”Vanguard’s Principles for Investing Success”
這篇文章的主題是:投資成功的原則。
你認為那些因素是投資成功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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