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ting by on $100,000 a Year”讀後感3—避稅天堂,投資地獄


請特別注意”免稅”兩個字,這個字詞對人類有特別的吸引力。

在機場,招牌上寫著”免稅”商店,人就會去逛。

飛機上販售的東西,廣播會特別強調是”免稅”商品。

而有不少投資(或保險),也是打著”免稅”的好處推銷。

不過假如你是一個夠精明的消費者,你會知道,有時候一個東西”免稅”後的售價,比其它地方”應稅價格”還要高。

免稅,不自動等於便宜。

投資也是一樣。免稅的投資機會,不會讓它自動成為好的投資。

作者在書中一章,特別列出了自己遇到的形形色色的”免稅”投資機會。養牛、開油井,組球隊等等。

這些投資機會之所以能免稅,在於出資者可以將他投入的資本,從他那年應報稅所得中扣除。

譬如作者自己遇到的一個油井鑽探計畫。出資28500美金,該年所得就可以扣除28500。然後假如油井成功挖到油,以後每年還有權利金收入。多好啊。

作者最後覺得金額要求太高,沒有參加。也還好沒有參加。因為鑽探公司負責人,捲款潛逃。

也就是說,總成果這樣的。假如這位投資人的所得稅級距是20%。那麼減少28500的收入,會讓他少付5700的稅。然後,損失全部投入的28500。結果是22800的虧損。

假如他不參與這個計畫把自己的資本28500保留下來,繳5700的稅,他手上還會有22800元。

免稅投資方案,未必就是合適的選擇。

投資的目的,不是免稅。是在考量稅務後,最大的資產成長性。(假如這位投資人的整體目標是資產增值的話)

免稅之後,卻帶來更大的資本損失,那叫因小失大。

而販售”免稅”、”稅務優惠”投資計畫的人,會不斷請你看著那小小的好處,忽略這個投資計畫對你整體資本造成更大危害的可能。

不要當這種見樹不見林的投資人。

所以作者有句話寫得好:

Never invest in a deal for its tax benefits alone.

不要只因為稅務上的好處去參與一個投資計畫。

必需這個計畫本身就值得投資,那才值得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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