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s Search for Meaning(活出意義來)讀後感1---人的終極自由

Man’s Search for Meaning的作者是Victor Frankl,奧地利猶太裔心理學家。我會注意到這本書,是因為它被其它兩本我也覺得相當好看的書提到,引用論點。假如一本書被其它兩本以上的好書提到,那花錢買它,花時間看它,通常會是個正確決定。

這本書的前半部,是作者在二次大戰期間,被關進納粹集中營的經驗。

比起電影,這本書中的字句更能讓人體會到什麼叫集中營。因為它講的是一般囚犯的經驗。而不是集中營裡偉大或是很有故事性的情節。

進入集中營的第一個心理階段是震驚。所有囚犯被趕下火車後,初步”處理”步驟之一,是脫掉全身衣服,然後淋浴。有個男人還在請求能否保留結婚戒指,作者還想要保留自己隨身帶著的著作稿件,這全都是妄想。一個人會被剝奪所有他所擁有的東西。僅剩的,就只有自己的身體。

連名字也沒有。所有囚犯都有一個編號,獄卒就是用編號指稱跟管理每一個人。事實上,編號比人重要。假如某次任務是要由3,5,7號三人去處理。9號很想去,怎麼辦?不要跟獄卒請求換人,那通常行不通。他直接跟7號換衣服就可以了。管理上,是”每一個號碼”都要對。

獄卒可以任意動怒鞭打囚犯。有一次在隊伍中,作者後面的人排歪了。結果他就挨打。這種莫名其妙的懲罰會讓人心理上難以接受。更糟的是,獄卒不把人當人的態度。

有次工作中,獄卒認為作者在偷懶。這個獄卒也不想打人了,他就向作者丟小石頭。就像人拿石頭在丟狗一樣。完全一樣的態度。

集中營,會讓一個人不再是一個人。

在一個人被剝奪了身外的一切之後,下一步,就是剝奪他的身體。

集中營裡配給食物約是一天10盎司的麵包,約280公克。假如以澱粉計算熱量,約是1100大卡。這是一個連維持成年人日常基本需求都不夠的熱量供給。而囚犯需要每天從事大量的身體勞動。

於是,持續的饑餓,皮下脂肪開始消耗。作者提到,當一個人的皮下脂肪全部消失後,他的外型就是一張掛在骨架上的人皮。他可以看到自己的身體慢慢被吃掉。內臟中的蛋白質,肌肉逐漸消失。最後,就是身體失去全部的抵抗能力。死亡就不遠了。

集中營的人,後來都發展出可以看出接下來誰會不行的能力。最後的症狀太明顯,也太一致了。

這就是人吃人。納粹不是直接張口吃人肉,他們用過度的勞動與不足的食物,慢慢把囚犯一個接一個”吃掉”。

每一天都漫長到似乎沒有終點。冬天在天還沒亮時,就在寒冷中踏步前進。當一個男人腳水腫到已經無法穿下鞋子,要赤足上路時,他像小孩一樣哭了。而還有鞋子穿的人,未必好過。他們常是在漫漫長路中,忍受鞋子跟腳上凍瘡與傷口的磨擦。每一步都不好過。

工作中,不時的斥責與鞭打。當出現防空警報,要暫停工作躲起來時,囚犯不會因生命遭到威脅而害怕,他們因為可以暫離悲苦而高興。

晚上睡覺時,空間小到每一個人只能側睡。睡前假如沒時間互相除蝨,那就沒辦法好好睡了。

作者提到,有天晚上他身邊的囚犯在睡夢中呻吟,看來是正在作惡夢。作者好意伸手想把他搖醒。但手伸到一半,他停下來了。因為,再可怕的惡夢,也不會比集中營裡的現實還要可怕。

作者說,面對這種狀況,大多人會進入集中營心態的第二階段,冷漠。對所有他人的不幸與可怕狀況,視而不見。此時生活的唯一目標,就是要活下來。

這是正常的反應。

作者提到一個問題:”這些苦難,到底有什麼意義?”

他說,不管環境如何,人可貴的地方在於,我們可以自行選擇要用怎樣的態度與想法去面對。

也就是說,環境會驅使我們”應該”有怎樣的反應。但我們可以自行決定,我們要怎樣反應。這就是人的終極自由。

原文是這樣寫的:

“Everything can be taken from a man but one thing; the last of the human freedoms—to choose one’s attitude in any given set of circumstances.”

“自由”這個字在一開始接觸時會覺得很容易瞭解。就是今天,我可以自由的選擇要吃什麼,要信什麼宗教、要說什麼話。這也是一般法律所保障的自由。

但這只是初級的自由。

人類獨有的自由,在於面對環境時,選擇的能力。

把木頭丟進水裡,會浮起來。因為它是東西,必需遵守物理定律。對狗丟石頭,牠會生氣,會吠人或咬你。因為牠是動物,必需遵守動物本能。

但人不一樣。你不把一個人當人看,不給他足夠食物,讓他似乎只能想著自己的生存時,人仍可以選擇當一個人。

所以作者在集中營中看到,在困境中,仍保有希望的人。在自己已經不夠吃的狀況下,還願意分一塊麵包給生病獄友的人。

這就是人性光輝,這就是人之所以是人的理由。這是任何其它東西,其它生物都不可能達成的事。

這些人在困境中,不隨外界起舞,堅定(而且非常困難)的,為自己保留了要選擇如何面對的權利。他們的身體不自由,但他們的心仍是自由的。

而這種自由,不是任何法律所能保障的。它必需一個人經過試煉,思考與行動,才可能達成的自由。

作者提到,假如人的生命有意義的話,那麼集中營中的這些苦難也必定有其意義。而面對苦難,仍保有自己心志上的自由,仍選擇當一個人,就是作者在這些苦難中找到的意義。

回想過去看到的書,我發現,其實不同作者已經用不同的方式說過很多次了。

村上春樹在“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前言就提到”Pain is inevitable. Suffering is optional。”

長程馬拉松,痛苦是無法避免的。但是否為此難過,可以自行決定。

Nasim Nicholas Taleb在隨機騙局(Fooled by Randomness)最後一章提到,不要因為自己的不幸而責怪他人,不要因為配偶出軌自怨自艾,不要抱怨。因為幸運女神唯一無法控制的,是你的行為。

面對任何人生的變化與不幸,人都可以選擇保持優雅。這就是Taleb這段標題”Randomness and personal elegance”的由來。

這都是相通的概念啊。

但這不容易懂,更難實踐。

要出門旅遊的日子,狂風下雨,我們暗中抱怨。

開車時,旁邊的車左拐右彎不守規矩,我們破口大罵。

晚上睡覺時,鄰居吵鬧,我們心中咒罵

颱風在星期日來,我們整天不高興。

生活中有太多不順遂,都會讓自己血壓飆升,心中煩躁。

不要說在極度痛苦與悲慘中展現自行選擇態度的自由了,連面對小痛苦,我們都會像動物一般使出本能反應啊。

當然不是說我們要對這種不合理狀況逆來順受。有時是他人妨害到我們,適度的保護自己,提出反應也是該做的。

只是,人的心是自由的,我們可以不隨外界起舞。

但人很”犯賤”,我們往往要看到身受重傷或得重病,仍可以開朗看待人生的人,或是像本書作者,從集中營活過來的人,來告訴我們,他們這些都撐過去了,我們的小逆境算什麼呢?

人生而自由?

不,人要學習讓自己自由。

後記:這本書我是直接看英文版。它的中文版是"活出意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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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comments:

Amazing Grace 提到...

謝謝綠角老師分享.剛好昨天晚上看了部荷蘭片"Twin Sisters [De tweeling] (200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mvIO63to80 (有網路亦可看)
感觸深~~人走到生命最終也是再次重獲自由!!

Unknown 提到...

bravo! 感謝分享!

綠角 提到...

謝謝Amazing Grace的分享~

綠角 提到...

Chieh-Ming
不客氣~

黛博拉 提到...

這位作者因而創立了「存在主義」的治療法,感謝綠角提醒了這本好書,我決定再去重翻~感恩

綠角 提到...

不客氣~

路人甲 提到...

看了前半段在集中營的描述,讓我反思到被豢養的、屠宰場的動物不就是生在那樣的環境,日復一日,而且比作者更可悲,求出無期... 希望此書的經歷也能引發大家更多對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甚至不只是對「人」的生為人的選擇自由。

Merlin Lin 提到...

感謝綠角大大的筆記。小弟收益良多。

綠角 提到...

Merlin
謝謝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