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事故.保險.理賠.維修.訴訟處理”讀後心得---開車的代價

上表是行政院衛生署統計,民國90到97年,各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最高數目是民國90年的4787人,以一年365天計算,平均每天死亡13.12人。最低數目是民國97年的3646人,平均每天死亡9.99人。

這還沒計入因交通事故重殘的人數。

當我們買全台只有一兩人會中的大樂透,還期待自己會中獎時,卻不曾考慮開車上路遇到嚴重事故的可能性,那是一種說不通的矛盾。

當我們為單次空難事故造成的幾百條人命損傷感傷不已時,我們卻對這種每天殺10人的陸上交通意外,付出太少關注。

譬如2011年三月11日的日本大海嘯造成二萬人傷亡,上表數據顯示,台灣每年約有四千人因車禍死亡,等於有一個日本大海嘯五分之一規模的災害,年年在台灣上演。

這就讓我想到黑天鵝書中第八章提到的,美國Katrina風災後,政治人物上演感人的”誓言重建”秀。但錢從那裡來?錢不會憑空生出來。政府必需從它處挪用,可能是糖尿病防治經費、可能是癌症研究經費。電視上你看不到在病房中垂死的患者,你會看到大災難的受難者。但很可能,前者所罹患的疾病,比電視上的大災難,殺傷力要強得多。

交通事故,就是現代社會中,默默進行、沒人注意的大災難。使用動力交通工具,代價真是不小。但我們卻忽略這些驚人的數字,或是天真的以為自己出門不會遇到車禍。當夜店一把火燒死人,大家對公共安全突然都甚有警覺時,我們對於政府是否已對這些驚人的交通傷亡提出對應作為,卻是相當輕忽。

能否杜絕這些災難。可以的,最極端與徹底的方法就是大家都不要開車,也不要騎機車就行了。

但這是不可行的。想想一個沒有動力車輛的社會會變什麼樣子。以前清朝的台灣巡撫,從台北到高雄,要花幾天的時間?

不使用動力車輛,我們的社會會損失機動性,生產效率會嚴重衰退。為了經濟與方便性,我們使用動力車輛,並以付出人命為代價。

有時,人命無價的說法,往往是過於高意的宣稱。人類常為了一些事情,願意以人命做為代價。交通意外的傷亡,就是為了獲取高度機動性所付出的代價。

好吧。既然目前社會,我們已經無法停止使用汽機車,那就好好的用吧。

除了期待交通事故能得到與它造成的傷亡等級相匹配的社會注意與政府應對外,身為一個機動車輛使用者,也需要為意外的可能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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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omments:

Chihche 提到...

坐公車吧!!一方面環保,一方面比騎機車更安全,在台北我都覺得機車騎士都覺得自己生命不重要的感覺~~都在跟車比快跟猛的

黃文龍 提到...

我很久以前就想寫這種分析交通事故死亡的文章了。

今天偶然看到版主把我心裡的話寫了出來,覺得真開心。

綠角 提到...

謝謝Chihche的分享

的確
在我自己開車之後
才驚覺有些過去騎車的動作
會讓汽車駕駛覺得非常危險

綠角 提到...

黃先生,

謝謝你的支持~

chinan66 提到...

忘了從哪一天開始,突然驚覺車禍中人命傷亡的可怕,以及車禍發生之後處理程序的繁瑣、再加上心情的煎熬...,除了能不開車就盡量不開車,一旦開車上路,一定時時提醒自己,絕對不超過規定速限;如果不趕時間(其實絕大部分「趕時間」都只是藉口),速度更是能慢就慢(再加上能讓就讓)。
汽車真的只是代步,何必搞得跟上戰場一樣。

綠角 提到...

真的是這樣啊

出一次車禍
理賠跟修車的時間
就會耗掉過去多少的時間節約

出一次重大車禍
那就什麼都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