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綠角覺得柏格(John Bogle)最有名的事績就是他創立的指數基金。後來才知道他創設Vanguard公司時,有另外兩項開創性的舉動。
第一就是,Vanguard公司是由它旗下的基金所擁有,而基金是被持有股份的投資人所擁有。可以說,投資Vanguard基金的投資人,其實就是Vanguard公司的所有者。
這是一個很獨特的公司結構。不像Fidelity是由Johnson家族所擁有,或是很多基金公司其實大股東是投資銀行。Vanguard這種公司結構使得基金公司沒有必要在基金費用方面剝削投資人。柏格的目的是讓Vanguard公司比較像服務業,替投資人計帳,管理股份買賣等,而不是每年從基金資產裡扣很重的經理費,來替公司賺錢。這家公司在根本制度上,就免掉了很大一塊與投資人的利益衝突。
第二就是,伯格當初創立的基金是免銷售費用的,就是no-load基金。假如一個基金收投資人4%的load,就相當於四年內,每年少1%的報酬率,或八年,每年少0.5%的報酬率。
柏格認為這和指數投資的概念相違背。他希望他的基金可以讓投資人以最經濟的方式來投資股債市,所以當初創設的基金都是no load的。
這兩個創舉加上他的指數型基金,當初在投資界受到很大的嘲諷。很多人覺得他頭腦壞掉,也覺得Vanguard公司不會撐太久。
Vanguard 500 Index剛開始的表現也頗不理想。在Vanguard創設的1970年代,小型股表現遠優於大型股(跟近幾年很像)。根據Dunn’s law,這會讓追蹤大型股的Vanguard 500 Index表現更為差勁。在創立的頭兩年,Vanguard 500 Index的表現都落在同類基金的後1/4,再過了六年之後,才進入同類基金的前1/4。不過時間終於證明指數基金的穩健表現,加上Vanguard的低收費,指數基金逐漸獲得投資人的認同。Vanguard公司和柏格先生,也在基金業留下鮮明的歷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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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綠角,
回覆刪除關於no load的基金公司,
他們營運所需成本、費用,
是靠公司哪部分的資金來支撐的?
靠基金的Expense ratio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