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壽險(Term life insurance)的目的是在保險期間(term),為被保險人提供壽險(life insurance)保障。與終身壽險不同的是,定期壽險保單不會有現金價值(cash value)。
倘若被保險人在定期壽險有效期間,沒有死亡或殘廢等被保險事件發生,合約到期後,是不會拿回任何金錢的。定期壽險所繳的保費,純粹就是為這段期間提供死亡或殘廢的保障(death protection),它不提供生存給付(living benefits)。
定期壽險其實是個簡單好用的險種。它的目的單純,保險期間倘若被保險人死亡或成殘,它提供金錢的補助。怎樣的人死亡或成殘,最需要金錢的補助呢? 每個人都需要嗎? 比如說一個家庭裡,五歲的小孩意外死亡,還是35歲的父親意外死亡,那種狀況比較需要金錢補助呢?
考慮投保的人可以問自己一個簡單的問題,就是假如自己意外死亡或成殘,會不會使你的至親家人陷入沉重或無法負擔的財務困難?這樣到底需不需要保這個險,答案就出來了。
通常最需要壽險的族群是家中的經濟支柱。比如說一個30歲的男人剛結婚不久,有個一歲的小孩,還有600萬的房貸,家中就靠他在賺錢。對這種人來說,壽險就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安全網。那定期壽險適合什麼情形呢? 回到剛才30歲男人的例子,假如他有相當的把握,在20年後,房貸還清了,這幾年工作下來也會有一筆積蓄,小孩在那時候也差不多可以自立了,那麼20年期的定期壽險會是值得考慮的選擇。
定期壽險跟據保障金額的變化,可以分成三種。一是定額定期壽險(level term),就是保險期間,保障金額都是一定的。第二種是減額(decreasing term),隨著時間,保障金額遞減。這種類型的定期壽險,通常是用來負擔房貸的,以免被保險人去世後,留給親人無法負擔的房貸,導致失去親人又失去住所的狀態發生。第三種是少見的增額(increasing term)定期壽險。
定期壽險是否可續保(renewal)是條約裡一定要注意的一點。可續保的意思是,被保險人在合約即將到期前,毋需出示可保性證明(evidence of insurability 通常是醫院的健檢結果),就可以與保險公司繼續下一個定期壽險合約。不過,新合約的保費會依被保險人的年齡作調整(通常是調高)。
有的定期壽險是可轉換的(convertible)。就是在合約有效期間,毋需出示可保性證明,就可以將保單換成永久保障的合約(通常是終身壽險的形態)。
定期壽險的好處在於保費低廉,對於需要保障,手上又沒有太多金錢的族群是很好的選擇。它的缺點是,即使可以續保,每次續保後要交的保費將隨著年紀愈來愈多,到後來,甚至會變得相當昂貴。有的可續保條款還有年齡上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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