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9日 星期六

2003基金醜聞---續3 (The 2003 Mutual Fund Scandal—Late Trading and Market Timing)

基金醜聞爆發後,各方的反應可以分成幾個方面來看。一是基金公司方面,一是美國官方,最後是投資大眾。

涉案基金公司中,該下台的下台,該罰錢的罰錢。

醜聞對公司形象傷害之大,不是基金經理人辭職就能解決的。譬如Putnam基金公司CEO,Lawrence Lasser辭職走人。PBHG創辦人Gary Pilgrim and Harold Baxter,下台一鞠躬。Strong基金公司創辦人Richard Strong,不僅下台,也把他的公司賣給了Wells Fargo。

這些公司的多數,與檢察總長達成協議(Settlement),並同意支付罰款。譬如,Canary Capital Partners罰款四千萬美金,Bank of America罰款六億七千五百萬美金。在晨星的這篇文章的最下方,有個各基金公司該償付投資人的總額列表。直到今年,償付程序還在進行中。

當時沒有涉及其中的基金公司則是相當沉默。它們並沒有站出來指責自己的同業。因為,今天可以義正詞嚴的指責別人,明天,有可能那隻落水狗就是自己。這方面,各基金公司顯得相當謹慎。(Vanguard創辦人Bogle先生是個例外。)

美國基金業主管當局SEC有點尷尬。本來是自己管轄範圍內的基金公司,居然被檢察總長挖出那麼大一個醜聞。在基金醜聞的調查方面,SEC是追在檢察官後面跑。不過,懲罰靠司法單位,制定新的條款以加強管制,就是SEC的責任了。

最主要的一個條款是要求基金成立一個名為Chief compliance officer的職位。這個人他會觀察基金的運作是否合乎投資人的利益,是否有違規情事。而且,他直接向基金董事會報告,而不是跟管理基金的資產管理公司負責。(ps.美國的共同基金是採公司模式,就像一般公司有個董事會,基金公司就像是負責公司運作的經理。經理不稱職,會被董事會fire。)

美國國會也關注此事,參眾兩院各有行動。參議院在2003年11月3號召開聽證會,請到Vanguard基金公司創辦人柏格先生到場陳述,這裡是他當時的證詞。眾議院則在11月4號召開聽證會,請晨星的經理Don Phillips到場陳述。這是他當時的Testimony 。這兩篇證詞都相當值得一讀。(ps.以我個人對美國國會聽證會的淺薄瞭解,這種聽證會不是請被懷疑有罪的人來表達陳述,而是請該行的賢達人士,前來解釋狀況給這些議員聽。柏格的證詞演說,和他跟大學畢業生演講的口氣完全一樣,就是”你們不懂,聽我講就對了”這種態度,實在很帥。證詞中對基金同業的分析,鞭辟入裡。)

這事件,引起基金投資人的信心危機。大多數涉案的基金公司,面臨龐大的贖回。譬如,Putnam(百能),從九月事發到該年十二月,就被贖回120億美金,約佔公司總管理資產的12%。

晨星當時也寫了許多文章,分析那些公司的基金可以留,那些公司的則是最好賣掉。這是當時的連結,仍然有效,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看看晨星的分析。

但是,當時正值牛市。投資人對一家基金公司沒信心,對其它家還是有信心,特別是當有賺錢機會的時候。整個基金業在當時的總管理資產仍是呈上升的態勢。曾有美國分析師指出,早些時候爆發的投資銀行與券商醜聞,在投資人之間引起更大的共鳴。因為當時正值熊市,人們需要一隻代罪羔羊,需要一個解釋,其實這不是自己的錯。而基金醜聞爆發在牛市之時,相對來說,對投資人造成的負面觀感較小。

事情才過去沒幾年,很多投資人都不記得當初有那些基金公司涉案。倒是很可能記得,這些涉案公司最近推出的廣告。這個事件有個重大的意義,它提醒投資人,利益衝突就是許多人違法作惡的根本原因。

你把糖果罐交給小孩,叫他不要偷吃,就像把錢交給資產管理公司,叫他不可以從中偷拿一樣。兩者的難度是相同的。糖果之於小孩,錢之於成人,一樣令人垂涎。投資人不要呆呆的以為資產管理公司會重視所託甚於一切,他會重視你所託付的金錢,但可能更重視自己賺的多少。這只是人性罷了。

在寫這篇文章的過程中,綠角讀到還有更多基金公司和銷售單位可以傷害投資人的手法,包括Soft-dollar arrangement、Revenue sharing、Directed brokerage等等,真的是保證讓你錢不見了都不知道。美國的基金討論可以深入到這個地步,在網路上就有許多相關文章可供選讀。或許不是每個美國投資人都會注意到,但這些訊息的流通將可以形成更強的投資人自主意識,與一群懂得保護自己的投資人。中文資料裡,我看不到這樣的討論。資訊與知識上的弱勢,是個嚴重的問題,但不知道自己正處在弱勢,不知道要爭取權益,才是真正的無知。


回到首頁:請按這裡

初來乍到:請看”如何使用本部落格

相關文章:
分裂的世界

2003基金醜聞(The 2003 Mutual Fund Scandal—Late Trading and Market Timing)

2003基金醜聞---續1 (The 2003 Mutual Fund Scandal—Late Trading and Market Timing)

2003基金醜聞---續2 (The 2003 Mutual Fund Scandal—Late Trading and Market Timing)

說故事的人(The Storyteller)

費用的危害(The Devastating Power of Fees and Commissions)

如何將別人的資產轉到自己名下(License to Steal)

賣基金的時候,買基金的時候

9 則留言:

  1. 版主新年快樂,我是個很少有時間能看看書的人,這裡給我很多知識~~謝謝^^

    回覆刪除
  2. 好像暫時到一個段落
    真是太精采了

    我相信國內的投信絕對是青出於藍更勝於藍的 ~

    非常感謝您

    回覆刪除
  3. ViVi也祝你新年快樂!

    Swallow,感謝支持!

    回覆刪除
  4. 是否可以研究一下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債券基金呢?

    這檔蠻有名氣的 不知以你的專業能否有同的見解 THX!

    回覆刪除
  5. 綠角您好

    柏格先生的證詞聯結已失效
    建議改為www.hsgac.senate.gov/download/testimony-bogle-110303

    俊儒

    回覆刪除
  6. 從2020八月的文章連結過來,發現伯格先生的證詞連結已失效,不曉得在哪邊還查看的到呢?

    回覆刪除
  7. 謝謝指出問題
    已經修正
    你可以再看一下喔

    回覆刪除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