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基金是長期投資工具。但今非昔比。
以美國為例,在1960年代,股票型基金每年資產被贖回的比例是8%,90年代增為30%。在60年代,14%的股票型基金會失敗,表現太差最後被清算或合併,90年代,有55%的股票型基金消失了。60年代,基金資產週轉率平均是17%,到了90年代,平均是90%。現在,一個基金經理人的平均任期是5到6年。新的經理人上任時,又常對舊的投資組合進行徹底的改造。
基金創立後倒掉、經理人就任後離職、股票購入後賣出、投資人買進後贖回。在這些來來去去的事件中,投資策略無法延續、基金成本提升,這些事件只有一個受害者,就是投資人。基金公司和經理人賺到了它的費用,券商賺到它的交易手續費,老實說,他們一點也不在意。
為什麼基金會變成這樣? 投資人和基金業都有責任。
基金的本意是要作為一個長期投資工具。但金融市場很有趣的一點,就是凡是有需要,對應的商品便會被創造出來。投資人有投機的需要,因應投機需求的基金便因蘊而生。原本的長期投資工具,是要讓投資人買入並持有(Buy to hold),現在,很多基金是買來賣的(Buy to sell)。
這些Buy to sell的基金,很容易辨識。它們常投資在單一產業,甚至是產業中的分支,或是投資在股市總市值很小的單一國家。它們提供投資人對某特定產業和單一地區投資的機會。這些基金的波動和風險遠大於全球股市。這些基金猛烈的升降走勢裡,藏有太多投資人想要賺個幾%就走,低買高賣的期望。這種基金是買來賣的,投機氣息濃重。所以,看到賺個幾%就走,賠個幾%就賣,這種原本用在期貨選擇權的”投資紀律”,廣泛的應用在基金上,也是意料中的事。
平均一個月賺0.8到1%是令太多人難以忍受的緩慢。一個月5%、10%才是爽快的大賺一筆。投資人想這麼賺,基金公司就會幫你找出波動大的產業或地區,推出基金讓你投資。或者是順應市場的熱潮,推出”當紅炸子雞”基金。90年代末期的科技產業基金、兩年前的日本基金、去年的黃金基金,都是當時的大紅牌,但投資人在這些基金的經驗常是綠色數字。兩個原因,一是這些基金推出時,它的市場已經熱一陣子了,投入這些基金是典型的追高。二是就算基金成立投資人買入後,市場的動能仍維持了一陣子,貪念往往讓投資人待在市場裡,直到崩跌的那一刻,才忍痛殺出。
投資人樂此不疲,基金公司也吸引了資產賺到了費用。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於是基金市場欣欣向榮,熱鬧滾滾。
即使你沒有聽說過”Buy to hold”和”Buy to sell”,在投資討論區裡,早可以見到這種差別。歸納眾多的討論後,投資朋友會注意到,有某些基金是大家公認可以長期投資的,這些基金都是立足廣泛,歷史長久。而有些基金,是公認要”適時進出”的。問題是,少有人,或說是幾乎沒有人,可以持續的”適時進出”。
欲速則不達,投資人最能體會這句話的涵意。你可以從前人中的經驗中學到,或是用自己的錢體會。買基金是為了投資、投機、還是名叫投資的賭博,全在一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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