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much you should worry about being an outsider depends on the quality of the insiders.” Paul Graham
2016年11月1日 星期二
“公司的品格2”綠角推薦序—從個案看到制度的缺失
“公司的品格2”延續”公司的品格”寫作風格,從一個接一個的個案討論,讓讀者實地瞭解公司治理的意涵與重要性。
為什麼在台灣很常見,企業集團以財團法人做為核心持股機構?
譬如台塑體系中的長庚醫療法人,長榮集團中的張榮發基金會。原來基金會有董事容易掌控,不易解散、租稅優惠等好處。財務報表揭露方面,更只有醫療法人與私校,需有每年一次會計師簽證後的報告。
財團法人原有公益性質,這也正是為什麼政府給它稅務優惠的原因。但現在,財團法人已經變成企業主為自己圖謀最大利益的工具。
譬如財團法人受到營利事業的現金捐贈,可以用於購買該公司的股票。也就是說大老闆可以請公司以捐助公益之名,捐錢給基金會。再請基金會拿錢買公司的股票。而由於基金會是由大老闆控制的,基金會手上持有的股權自然是支持老闆的。這等於是由全體股東出錢,讓老闆鞏固經營權。
作者的文字有個特點,他不訴諸於針對個人或個別公司的批判,說他們貪婪、鑽漏洞等等。他把討論提升到更高的層次,帶讀者看到是制度出了那些問題,才會形成這些漏洞,以及可行的解決之道。
有時甚至會討論形成這些漏洞的可能背景環境。譬如為什麼台灣法令不嚴格要求非營利團體都有要公開財報呢?
作者請讀者想想看,台灣的政黨、宮廟、各協會、私校等,主要的負責人都是誰?財務透明的話,那要如何上下其手撈錢呢?
書中另一個個案討論提到威強電。這家公司在2014三月底,將之前已經公布的2013全年營業收入下調31%。而這家公司剛好從2014一月開始,就開始出現營收大幅成長的訊息。
當時,市場上許多投資人與分析機構也因此看好威強電股票,股價從每股41塊漲到68塊。而在營收大幅向下調整之後,公司股價也被打回原形。
威強電的解釋是會計人員對於孫公司—谷濱,的營收錯誤認列才造成此事。但時間上的湊巧之處,不禁讓人有許多懷疑。
台灣上市公司從每年第三季季報結束,要到隔年三月底才會看到經會計師查核的年度財務報告。這六個月的期間,是財報空窗期,也有人稱吹牛季。有些公司會利用這段期間吹噓公司的前景或將營收灌水。
威強電因為這個事件被證交所裁罰20萬元。假如真是公司刻意的結果,操弄股價上漲所拿到的好處遠遠超過罰款金額。
針對上市公司侵害股東權益,台灣是由投資人保護中心幫投資人進行股東集體訴訟。政府對人民的保護心態,是否形成對犯罪者更大的壓力,對股東權益的更佳保障。看完了書中的討論,真是讓人不勝唏噓。
不論政府或民間,提振經濟與活絡股市,可說是沒有異議的共識。但討論往往就侷限在一些表面的措施,譬如寬鬆貨幣、匯率控制、不能課稅等等。但對於公司欺瞞或傷害投資人的行為,對於這些公司沒品的作為,要如何從制度面上防治,卻缺少相關討論。
每有事故,不論是掏空、營收作假,都是以個人因素解釋。一時之間,大眾與媒體氣憤填膺的口誅筆伐,然後呢?
然後就彷彿沒什麼事。事過境遷之後,制度與環境仍沒有改變,等下一顆未爆彈爆炸。
“公司的品格2”,不僅讓讀者看清公司會做出那些沒品的行為。而且更明白指出改變的契機。
健全的制度,才是市場與經濟發展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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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回覆刪除Really enjoy reading your blog.
I learned so many different things.
Hope that you are healthy and happy.
Please keep up the good work.
Sam Fang
看到這篇就想到慈濟,
回覆刪除之前媒體也是吵得沸沸揚揚
現在呢!
船過水無痕,還有媒體再追嗎?
Sam
回覆刪除謝謝你的祝福與鼓勵~
leo
回覆刪除這的確是台灣媒體報導與大眾注意力的通病
太少人在注意重大事件的後續發展了
台灣太多這樣的案件了,巴拿馬銀行事件等
回覆刪除雷聲大雨點小,避過這段的風頭
民眾與媒體都自我遺忘後續的追蹤
也導致了人都養成只看結果,卻不在乎過程or過程是否違法
這樣的社會風氣,造成各層面的傷害是持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