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商人”讀後感1---注意力在那裡,你就在那裡


“注意力商人”的作者是Tim Wu,吳修銘先生。

這本書的核心主題在於,人的注意力是一種很有價值的商品。注意力商人,就是收割人們的注意力,然後將其轉售出去的業者。從最早的海報,報紙、收音機,到電視、網路、智慧型手機,都可以看到注意力商人的足跡,這是個歷史悠久的行業。

太多人沒有發現自己的注意力成為商人的目標,被動,無所知覺的被收割,被當成產品,交給廣告業者。

這本書有詳實的歷史演進討論。

作者從報業談起。1833年Benjamin Day在紐約創辦了紐約太陽報(New York Sun)。這個人有很”先進”的想法。他辦報不是為了宣傳自己的理念或是帶動什麼社會改革。他的報紙很便宜,一美分,其實低於製作與印刷成本。

那他要如何存活?

靠廣告。

也就是說,他發行報紙的目的,是要吸引夠多人的注意力,然後將這些注意力轉賣給廣告商。他的目的是要產出上萬個,會注意報紙頁面的讀者(或說是產品),然後把這些讀者(產品),提供給廣告商。

買報的人自以為是報紙的客戶,其實他們是報紙的產品。

這是個劃時代的想法,而且他成功了。太陽報成為當時銷量最大的紐約報紙。

而為了吸引注意力,這個早期媒體很早就出現了當代媒體仍存在的問題,那就是無下限的無聊報導。凶殺案、死刑執行過程等。這些太過暴力、太過色情、事後想起來往往讓人覺得無聊的”新聞”,甚至假消息都可以上版面。

然後收音機出現了。

最早,收音機因為使用的是被認為公有資源的頻寬,所以大眾普遍認為,廣播節目內容必需符合公益。

當時也普遍認為,廣告再怎麼盛行,都是不可以進入個人家庭生活的。也就是說,不可以讓人在家裡聽收音機時,還要受到廣告的干擾。

現代人很難想像,在過去,廣告與個人生活,居然有過如此涇渭分明的界線。

但廣告,最後還是成功的透過收音機,進入許多人的家庭生活時間。當成千上萬的美國人,到了同一時間,全都放下手邊的事情,到收音機前收聽熱門廣播節目時,黃金時段的概念,從此成形。

電視的吸引力更強,除了聲音,還有影像。早期的廣告主,資助一整個廣播或電視節目,來替自己的產品打廣告。後來才興起在節目中間置放廣告的做法。

然後網際網路出現。早期的美國網路經營業者,想法就像經營一個電台一樣,認為要自己產生出吸引人的內容,讓網路使用者上來逛。

但最後成功的網路業者利用的是網路互通有無,聯絡各方的概念。讓網路使用者自己產生內容,就會帶來流量。

在各公司的網站、部落格、影音平台,幾乎可說是全世界的人,都在網路上看別人在做什麼,想什麼。

臉書就是其中極致。臉書不需要做什麼節目,它的節目就是你今天中午吃了什麼,你今年暑假出國玩的照片,你跟小孩玩的直播。它利用人天生喜歡新的資訊,不斷受到刺激,喜歡看別人做什麼的特性,把你的注意力牢牢抓住。

臉書是今天最大的注意力商人。

也像1833年的紐約太陽報,人們在這個過程中,成為被轉售的商品。

作者提到,我們常常把”環境”講的太廣,譬如自己生活的城鎮,自己的飲水與空氣品質。但與我們最直接有關的環境,其實就是我們注意力投射的地方。

你可以把自己的注意力想成是暗夜中燈塔的光束。這個光束照在那裡,其實你的思維,你的人生就在那裡。

當這些注意力商人,不斷在網路與電視上,試著控制我們的注意力,讓我們連開車等紅燈時,都想要刷新臉書頁面時,你過的,是自己想要過的生活,還是注意力商人希望你過的生活呢?

我們是自主生活的個體,還是像稻穗一樣,等著被收割的產品呢?

你以為一台手機讓你遨遊網路,掌握所有即時資訊。還是網路世界跟不停歇的最新消息,掌握了你呢?

你以為掌握了資訊,其實是注意力商人利用這些資訊掌握了你。

留心自己的注意力投注在那裡。

因為想要抓取你的注意力然後轉售的商人,就是當代最強的環境控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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