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ital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讀後感10—財富愈大成長愈快


作者用一整章討論,財富不僅大小不均,連它們取得的報酬率也是不均等的。

作者的論點是,資產愈大,愈能取得高報酬。

他整理了一張表格。計算從1987到2013,全球頂尖富人,他們財富的成長。

首先是前2000萬分之一的有錢人。在1987有150人,在2013有225人。他們的每人平均財富從1987的15億,成長為2013的150億。年化成長率是6.4%。

再來是前一億分之一的有錢人。在1987有30人,2013有45人。他們的平均每人財富從30億成長為350億。年化成長率是6.8%。

同期間,全球每人平均財富成長率是2.1%。每人收入成長率是1.4%。

換句話說,大財富成長比小財富快。光是這個現象,就可以造成貧富差距擴大。

而資產報酬率高過工作所得成長率的話,工作的人再怎麼做,累積資產都很難追上手上已經有一大筆資產的人。

這一章我自己比較有些不同看法。

首先是全球前二千萬分之一有錢人,與前一億分之一有錢人的財產估算統計。這裡面有個老問題:生存者偏差

以前一億分之一有錢人為例好了。在1987那30人,不見得在2013都還是前一億分之一的有錢人。

有些人會留在榜上,有些人會下榜。這樣的統計表,會讓沒有想到這點的讀者很直覺的認為,1987那30人,平均每人資產都以6.8%成長。

以1987同樣的30人,追蹤他們過了二三十年後的財富變化,比較可以避開生存者誤差的問題。

目前很有錢,不是未來很有錢的保證。

對於大資產有較高的報酬的現象,作者提出兩個解釋。

一是有錢人比較有能力僱請財務專家與資產管理員。

二是有錢人比較有冒風險的能力。

我同意第二點,但對第一點存疑。

的確要有點財富才可能去冒金融市場的風險,賺取報酬。

假如一個家庭的收支,都很勉強的處在收支兩平的邊緣。這個月可以存200塊,下個月會不夠用。這種狀況,實在不太可能再去投資。

但假如一個月收入30萬,支出10萬的家庭。它就很有餘裕去投資。

對於財富顧問與理財專家,作者在書中似乎是持正面的看法,認為有聘請這些專家的,就會拿到比較好的報酬。

相信部落格的長期讀者,對於真實情況,應該都有相當體認。

那就是,這些專家,特別是教人擇時進出市場的,長期下來,通常都只會帶來更差的報酬。

而他們整體,一定會帶來更差的報酬。只因基本算術鐵律:整體市場報酬,扣除愈高的投資成本,報酬就會愈少。

富人拿錢去買高價財富諮詢,大多狀況,對他們的財富有害無益。

基本上,這種理財行為,是讓財富分配變得更平均的動力,而不是加大差距。

而有些富人,更把投資當成像買名車珠寶一樣,用來彰顯地位的行為。這時他們最可能去買的,就是”避險基金”。

對於這些月收入二三百萬台幣的人來說,買指數型基金,買大家都在買的境外基金?

這太普通了。這不就像是開大家都在開的國產車一樣嗎?

有錢人當然要投資有錢人才買得起的東西,於是Hedge Fund,Private banking中一堆奇形怪狀的投資方案,才是他們中意的標的。

一有這種想法,他的財富就糟了。那些都是幫金融業者賺大錢的解決方案啊~

假如如作者先前所言,頂尖有錢人所持有的財富,大多是企業資產的話。這些全球前二千萬或前一億分之一的鉅富所持有財富的增長,反應的很可能是全球大型企業的總市值的成長較快。90年代,的確是大型股勝過小型股的年代。而這些鉅富,就是這些大公司的主要股東。譬如Bill Gates。

本書中文版是:二十一世紀資本論

Readmoo電子書連結




回到首頁:請按這裡

初來乍到:請看”如何使用本部落格

相關文章:
Capital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讀後感9—依樣畫葫蘆不會變有錢人

Capital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讀後感11—稅率演進

金玉其外的避險基金報酬—談Backfill Bias

如何將別人的資產轉到自己名下(License to Steal)

費用的危害(The Devastating Power of Fees and Commissions)

4 comments:

綠角 提到...

社會能容許多大的貧富差距
除了跟差異的幅度有關之外
作者也有提到
社會上的合理化、說服大眾容許這種現象的機制強度
也相當重要

這樣看來
讓大家以為自己也可能致富
(特別是快速,無痛的致富)
似乎也算是一種"安定機制"

這方面
不得不說
許多財經媒體在安定社會方面
發揮了不小的功能~

匿名 提到...

上面這段讓我想到這陣子看到的"小確幸大不幸",還有"奶頭樂"這種說法。

匿名 提到...

生存者偏差在ken fisher的 投資最重要的3個問題 有提到.

在375頁 有錢人真辛苦 那部分, 大概是

1982年開始每年會公布美國400大富豪名單(forbes 400)

2005年的最後一名要9億才能上榜, 而1982年只要7500萬

1982年的最後一名想一直停留在榜上, 至少要創造稅後年化報酬11.5%的財富(超過同期間的SP500報酬)

1982年的美國400大富豪大約只剩10%留在2005年的榜上, 這點符合少有專業投資人打敗大盤的情形, 有些人是過世離榜, 不過更多人是缺乏足夠成長而被踢出榜上.

綠角 提到...

謝謝兩位匿名先生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