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准許壽險保單轉換(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Allows Insurance Policy Conversion)

在2014八月28日的新聞稿,金管會同意壽險公會呈報的”人身保險業保險契約轉換及繳費年期變更自律規範”修正案。

修正案的重點在於允許要保人將非投資型人壽保險契約轉換為同一家保險公司的健康保險遞延年金保險

為什麼會特別允許這個轉換?

理由在新聞稿一開始就說得很清楚,”為因應老年生活需要”。

也就是說,一個六七十歲的保戶還持有壽險的話,在大多狀況下,實在意義不大。對較年長的保戶來說,健康險與年金險才是他真正需要的。

修正案讓不同保單間的轉換成為可能。

為什麼大多情形,年長的人持有壽險沒啥意義?

原因在於,他的子女此時大多已經成年自立,可以自行工作、賺錢,養家。這個家庭的經濟負擔,已經不在他身上了。

(相關討論可見生命的價值---談死亡保險的用途系列文章)

為什麼年長人士比較需要健康險與年金險?

因為,一般來說,人的確是愈老健康問題愈多。健康險可以避免醫療與照顧支出形成無法負荷的財務支出。(長期照護險也屬於可轉換的一種健康險類別)

也因為,人假如活得很久,可能會讓自己的退休老本無法支應。年金險則可以處理這個問題。
(理論上是這樣。但高費用,低投資成果的年金險,可能是讓問題變得更嚴重。請見變額年金險費用解析—我的批評)

金管會這個政策方向相當正確,讓較年長的保戶可以修正自己持有的保單類別,持有比較正確的保險。

這個改變也可以看出,許多保險行銷人員在推銷終身壽險的說詞,像是”定期險過了某某年,保障就沒了耶”。幾乎在大多狀況下都是一種誤導。
(假如壽險真的是終身需要,金管會何必推動這個政策?推動這個政策的原因,就正在於有太多人到了年紀很大,還持有沒必要的壽險。)

因為,大多人只會在人生的某一階段需要壽險,不會一輩子都需要

金管會的這個措施,也等於是認同這個看法。它認為,在高齡時期,還持有壽險不是很恰當,因為那不是一個可以用來照顧老年需求的保險。

健康險與年金險才可以照顧老年需求。

保險不是愈多愈好。

持有錯誤的保險,可能比沒有保險更糟

(這個狀況,保險專家劉鳳和先生可以舉一堆例子。)


後記:
雖然這是一個正確的方向,不過保險業真的是”推的很用力”的一個產業。

在銷售導向下,會不會政策反而造成許多保戶在轉換時被”再賺一筆佣金”。是非常值得留意的未來發展重點。

金管會其實也有注意到這個問題,在新聞稿中提到” 保險業不應要求所屬業務員不當引導、勸誘保戶辦理契約轉換”。

不過根本之道,還是在於保戶對於保險內建的成本有較為深入的掌握。(譬如B股收費結構,就是一個很基本而且有用的知識。在基金與保險界都可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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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omments:

cemperor 提到...

理論上應該不會再被賺一筆佣金,因為新聞稿有言『不得就契約轉換退補差額部分發給保險招攬人員額外佣酬或其他利益等行為』,我還沒有細看這次國泰等公司提供的轉換商品細節,但依我猜想,應該是會端出某幾款限定舊保戶轉換用的新保單,且以「成本價」供應,就是僅收取保險成本的風險成本,免收行政成本或佣金部份這樣。

便宜規便宜,但有兩點我覺得會有負面影響:
(1)因為沒佣金,業務單位沒有推廣動機。
(2)純就風險成本來論,廿年前的風險成本應該較低,轉換為今日計算的風險成本,似乎會讓保險金變得更薄。
第二點來說,其實當年買得100萬真的賠出來也買不到當年100萬能買得東西了。所以應該不管轉不轉換,都無法避免貶值。

綠角 提到...

謝謝learnman與Jean的分享

綠角 提到...

謝謝cemperor的深入分析